公司新聞
長春市長航液壓有限公司
監
測
方
案
吉林省贏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
目錄
一、概 況
1.1前言
長春市長航液壓有限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吉林省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自行監測技術指南(暫行)》、《吉林省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自行監測技術指南及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意見(暫行)》等文件要求,編制本方案,用于本企業對用地范圍內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的自行監測。
1.2企業基本情況
長春市長航液壓有限公司于2004年07月01日成立。公司經營范圍包括:液壓挖掘機、工程液壓件、機械配件、非標設備制造,機械設備維修。
企業發展至今,長春市長航液壓有限公司基本情況匯總見表1。
表1 企業基本情況匯總表
單位名稱 |
長春市長航液壓有限公司 |
||
單位地址 |
長春市寬城區興工路399號 |
所在市 |
長春市 |
企業性質 |
私企 |
所在街道 |
興工路 |
法人代表 |
劉彥昌 |
郵政編碼 |
130000 |
法人代碼 |
912201067561870209 |
職工人數 |
48 |
企業規模 |
小型 |
流動人數 |
17 |
主要產品 |
機械配件 |
占地面積 |
16209 |
主要工藝 |
車工,銑工,磨工,鉗工機械加工 |
所屬行業 |
金屬制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 |
聯系人 |
劉彥昌 |
經度坐標 |
125.244581 |
聯系電話 |
13578793195 |
緯度坐標 |
44.018545 |
公司現占地面積15000平方米,建筑面積4800平方米,本項目廠區東側為耕地;南側為耕地;西側為彩鋼加工廠;北側為綜合配件廠。
二、 監測目的和依據
2.1監測目的
在長春市長航液壓有限公司運行過程中,正?;蚍钦Ia情況下可能對環境帶來一定的影響,可能造成場地土壤污染,導致該區域或周邊人群在未來的土地利用方式下承受不可接受的人體健康風險。因此,開展土壤和地下水檢測的目的在于通過對長春市長航液壓有限公司廠區周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與檢測,初步識別企業生產過程中是否對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2.2監測依據
(1)《場地環境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4);
(2)《場地環境監測技術導則》(HJ 25.2-2014);
(3)《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4);
(4)《污染場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HJ 25.4-2014);
(5)《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166-2004);
(6)《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土壤環境》(HJ964-2018);
(7)《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
(8)《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15618-2018)
(9)《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
(10)《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
(11)《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164)
三、監測范圍和監測項目
3.1土壤采樣布點
根據《吉林省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自行監測技術指南(暫行)》(吉環農字[2018]28號)及委托單位要求,按以下方案對土壤進行采樣檢測;
(1)監測內容:土壤
(2)監測點位:廠區內四個點位,分別0.2m、0.5m、1.0m深度取樣。
(3)監測項目:鎘、鉛、銅、鋅、鎳、汞、砷、硒、銻、四氯化碳。
(4)監測頻次:1次/天,1天。
(5)采樣依據:《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 166-2004)
(6)采樣設備:取土器
(7)采樣方法:
①土壤采樣的基本要求為盡量減少土壤擾動,保證土壤樣品在采樣過程不被二次污染。
②土壤的采集以非機械鉆孔設備進行取樣。
③土壤樣品采集后,根據污染物理化性質等,選用合適的容 器保存。土壤采樣時進行現場記錄,主要內容包括:樣品名稱和編號,天氣條件、采樣時間、采樣位置、采樣深度、樣品質地,樣品的顏色和氣味,采樣人員等。
(8) 樣品收集裝置:采用棕色聚乙烯材質樣品瓶或聚乙烯袋收集樣品。
3.2地下水采樣點布點
(1)監測內容:地下水
(2)監測點位:地下水在廠區內布置一個點位。
(3)監測項目:pH、銅、鋅、NH3-N、汞、砷、鎘、六價鉻、鉛、鎳、鈹、硼。
(4)監測頻次:1次/天,1天。
(5)采樣依據:《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 164-2004)。
3.3監測頻次
根據《吉林省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自行監測技術指南(暫行)》,結合市、區局環保要求,自行土壤監測和地下水監測每年監測1次。
3.4檢測依據及方法
3.4.1土壤:
項目 |
檢測方法 |
檢出限 |
單位 |
砷 |
土壤和沉積物 汞、砷、硒、鉍、銻的測定
微波消解/原子熒光法 HJ 680-2013 |
0.01 |
mg/kg |
鎘 |
土壤質量 鉛、鎘的測定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41-1997 |
0.01 |
mg/kg |
六價鉻 |
固體廢物 六價鉻的測定 堿消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687-2014 |
2 |
mg/kg |
銅 |
土壤和沉積物 銅、鋅、鉛、鎳、鉻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19 |
1 |
mg/kg |
鉛 |
土壤和沉積物 銅、鋅、鉛、鎳、鉻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19 |
10 |
mg/kg |
汞 |
土壤和沉積物 汞、砷、硒、鉍、銻的測定 微波消解/原子熒光法 HJ 680-2013 |
0.002 |
mg/kg |
鎳 |
土壤和沉積物 銅、鋅、鉛、鎳、鉻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19 |
3 |
mg/kg |
鋅 |
土壤質量 銅、鋅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8-1997 |
0.5 |
mg/kg |
硒 |
土壤和沉積物 汞、砷、硒、鉍、銻的測定 微波消解/原子熒光法 HJ 680-2013 |
0.01 |
mg/kg |
銻 |
土壤和沉積物 汞、砷、硒、鉍、銻的測定 微波消解/原子熒光法 HJ 680-2013 |
0.01 |
mg/kg |
3.4.2地下水:
項目 |
檢測方法 |
檢出限 |
單位 |
pH |
水質 pH值的測定 玻璃電極法
GB 6920-1986 |
-- |
無量綱 |
銅 |
水質 銅、鋅、鉛、鎘的測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7475-1987 |
0.05 |
mg/L |
氨氮 |
水質 氨氮的測定 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
0.5 |
mg/L |
鋅 |
水質 銅、鋅、鉛、鎘的測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7475-1987 |
0.05 |
mg/L |
鋁 |
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金屬指標 GB/T5750.6-2006 |
0.01 |
mg/L |
汞 |
水質 汞、砷、硒、鉍和銻的測定 原子熒光法
HJ 694-2014 |
0.00004 |
mg/L |
砷 |
水質 汞、砷、硒、鉍和銻的測定 原子熒光法
HJ 694-2014 |
0.0003 |
mg/L |
硒 |
水質 汞、砷、硒、鉍和銻的測定 原子熒光法
HJ 694-2014 |
0.0004 |
mg/L |
鎘 |
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金屬指標 GB/T5750.6-2006 |
0.0005 |
mg/L |
六價鉻 |
水質 六價鉻的測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 7467-1987 |
0.004 |
mg/L |
鉛 |
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金屬指標 GB/T5750.6-2006 |
0.0025 |
mg/L |
四、監測質量控制、樣品采集、保存
4.1土壤樣品采集
土壤樣品的采集為了保證樣品的代表性,減低監測費用,除有機物外采取采集混合樣的方案。土壤采樣的基要求為盡量減少土壤擾動,保證土壤樣品在采樣過程不被二次污染。表層土壤的采集一般采用挖掘方式進行。深層土壤的釆集以鉆孔取樣為主,也可采用槽探的方式進行采樣。
有機物土壤樣品必須單獨采樣,禁止對樣品均質化處理,禁止采集混合樣。采樣后立即將樣品裝入密封的容器,以減少暴露時間。
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易分解有機物污染土壤的采樣,應采用無擾動式的采樣方法和工具。鉆孔取樣可采用快速擊入法、快速壓入法及回轉法采集。
土壤樣品采集方法參照《場地環境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4)和《場地環境監測技術導則》(HJ 25.2-2014)進行。
4.2樣品的保存與流轉
4.2.1土壤保存
土壤樣品的收集與保存:現場填寫詳細的勘探記錄單,記錄內容包括:土壤層深度、土壤質地、顏色、氣味等。樣品標簽注明編號、日期、采樣人,并作現場記錄。土壤樣品由采樣器收集,樣品裝滿250毫升廣口棕色玻璃瓶,樣品采集與保存過程中盡量減少土壤在空氣中的暴露時間,裝瓶后密封。
表5 土壤樣品的保存方式及注意事項
檢測類 |
容器 |
注意事項 |
保存 |
重金屬 |
廣口瓶(125ml) |
采集均質樣品,填滿瓶子消除頂空 |
保溫箱4℃以下 |
將土壤檢測單位提供的土壤樣品保存時間,對照樣品檢測方法提供的保存時間要求,確保滿足樣品保存時間的要求。具體見下表6。
表6土壤樣品保存時間
檢測項目 |
保存方法 |
||
重金屬 |
汞 |
六價鉻 |
|
保存時間要求 |
6個月 |
28d |
30d |
4.2.2土壤流轉
(1)在采樣現場樣品逐一與樣品登記表、樣品標簽和采樣記錄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分類裝箱。
(2)運輸過程中嚴防樣品的丟失、混淆和沾污。對光敏感的樣品應有避光外包裝。由專人將土壤樣品盡快運送到實驗室,送樣者和接樣者雙方同時清點核實樣品、標簽等狀態。
(3)所有現場采集的樣品到實驗室后,均保存在4℃的冰箱內。一定數量后,經分類、整理、造冊、包裝后發往檢測單位。樣品的流轉過程均用保溫箱保存,保溫箱內置足量冰盒,以保證樣品對低溫的要求,直至分析實驗室完成樣品的交接。
4.2.3地下水樣品采集
地下水水質監測通常采集瞬時水樣。如需監測水位,應在采樣前進行,從井中采集水樣必須在充分抽吸后進行,抽吸水量不得少于井內水體積的2倍。
各監測因子采樣要求參照《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164-2004) 進行。
4.2.4地下水樣品的保存與流轉
樣品裝箱前應與采樣記錄逐件核對,并對樣品采取隔離防震措施,氣溫偏高或偏低時應采取保溫措施。
實驗室樣品接收人員應確認樣品的保存條件和保存方式是否符合要求。收樣實驗室應清點核實樣品數量,并在樣品運送單上簽字確認。